财务股 负责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;承担上级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部门预算、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有关工作;拟订有关财务、资产管理规章,承担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工作;承担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组织制定全县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配套政策措施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 二、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和其它专项规划
宁远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、管理、保护、合理利用和测绘事业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于2002年5月由原县国土局和地矿局合并组建而成,内设6个职能股(室),下辖17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