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取福利

领取福利

扫码免费领300G行业资料!无套路!

在线客服

在线客服

咨询热线

咨询热线

全国客服热线:400-823-1298
广东客服热线:189-0230-8835
深圳客服热线:133-5291-5976
四川客服热线:028-8331-2898
广西客服热线:133-9777-9274

意见反馈

意见反馈

返回顶部

返回顶部

建设工程知识

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其他事项

  • 2022/07/16
  • 408
  • 作者:佚名

(一)建立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。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市公安局建立信息网络化联系和协作会议制度,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办事流程,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重大问题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市公安局在执法过程中,发现属市环境保护局职责的,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市环境保护局处理;市环境保护局在管理工作中,发现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市公安局职责的,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市公安局查处。

(二)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。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,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。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,建立部门协商机制,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,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。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,对信息的准确性、及时性负责。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水环境质量的内容,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。

(三)矿井关闭监管和废弃矿井治理职责分工按市编办济编办发〔2008〕19号文件执行。

(四)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、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。

*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造价通立场

相关阅读
热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