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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招标代理服务费市场定价

  • 2015/06/01
  • 1876
  • 作者:佚名

今年3月1日开始,按照国家发改委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》,勘察设计、前期咨询、监理、招标代理、环评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已全面放开…

今年3月1日开始,按照国家发改委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》,勘察设计、前期咨询、监理、招标代理、环评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已全面放开,实行市场调节价。近日,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制定指导意见,就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、避免恶意竞争和价格欺诈行为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、促进招标投标行业健康发展提出若干意见。

意见提出,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价格应根据市场供需、物价水平、成本投入、服务内容、质量、深度等综合因素,充分体现专业水平、服务价值、市场品牌和信誉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按照等价有偿原则,由招标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,并由招标委托人支付。经事先约定,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由中标人承担,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约定。目前,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,双方可以参考该标准并应以实际服务的内容、质量要求、市场供需和物价变化为定价基础,结合招标项目规模、工程等级、技术难易程度以及服务深度等确定代理服务费额度,使之客观合理地体现招标代理服务价值。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,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,不得通过降低质量、减少服务等手段进行恶意竞争,扰乱正常市场秩序,避免跑冒滴漏、以次充好。

意见明确,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要求,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提供专业、优质、优价的服务,满足招标项目技术、经济和管理需求。鼓励招标代理机构适应投融资改革方向,积极应用电子招标投标等技术创新手段,提升招标代理技术含量和服务价值。

文章来源:造价通

*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造价通立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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