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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资料

咨询工程师:专项规划的起草

  • 2015/04/16
  • 1576
  • 作者:佚名

专项规划的起草

编制专项规划,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、信息搜集、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,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。规划编制部门起草专项规划时,应当根据需要征求下列组织和个人的意见:

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;

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的专家;

经济、科技和企业界的代表;

涉及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,应当征求利害相关人或组织的意见。涉及国防设施保护的,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。

文章来源:造价通

*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造价通立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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