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资料
- 2015/04/16
- 1576
- 作者:佚名
专项规划的起草
编制专项规划,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、信息搜集、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,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。规划编制部门起草专项规划时,应当根据需要征求下列组织和个人的意见:
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;
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的专家;
经济、科技和企业界的代表;
涉及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,应当征求利害相关人或组织的意见。涉及国防设施保护的,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。
文章来源:造价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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